江门一例涉侨纠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侨益司法保护专题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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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卫视数字台讯:为了更好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妥当处理涉侨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了一批侨益司法保护参考案例。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选取了其中5件典型涉侨纠纷案例,以专题案例的形式对外发布。该专题参考案例涵括归侨养老服务、侨企权益维护、未成年人抚养、侨产确权、涉侨群体性纠纷化解等不同类型,展现了人民法院与侨联组织立足各自职能、发挥各自专业优势、通力合作,实质性化解涉侨纠纷的新成效。其中,发生在广东开平的涉侨纠纷案例:《余某仪诉谭某威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调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侨益司法保护专题案例库

江门一例涉侨纠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侨益司法保护专题案例库

纠纷焦点:孩子应该谁来抚养?

该涉侨纠纷案例基本案情:余某仪与侨眷谭某威于2006年登记结婚,于2007年9月2日生育一子小辉(化名)。2009年11月,余某仪与谭某威离婚,小辉由母亲余某仪直接抚养。余某仪曾于2016年向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谭某威支付小辉的抚养费,法院经调解确认谭某威每月支付小辉的抚养费人民币600元(币种下同)。余某仪于2022年9月2日向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因其需照顾患癌母亲而辞去工作,已无收入,生活拮据,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小辉,请求变更为由谭某威直接抚养小辉。谭某威辩称其已再婚并生育一子,因工作性质需要常年外出,无力抚养小辉,故不同意变更小辉由其直接抚养。小辉表示希望到父亲谭某威身边生活。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2022)粤0783民初4263号民事判决,变更为由谭某威直接抚养小辉。宣判后,谭某威不服,向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调解:成功化解矛盾

二审过程中,案件承办团队经调查,了解到小辉系智力三级残疾,小辉外婆肢体残疾且身患癌症,小辉母亲余某仪及外公为照顾小辉外婆关闭了原来经营的摊位,全家仅靠外公每月一千多元的退休金维持生活,目前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且已无力管教小辉,小辉母亲起诉变更抚养关系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小辉的终生监护问题。小辉父亲谭某威与小辉并未建立亲密的父子关系,且因工作原因需常年外出,难以亲自照顾小辉,变更由小辉父亲直接抚养不利于小辉健康成长。经法院联合市侨联、残联等多部门开展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小辉母亲余某仪继续直接抚养小辉,小辉父亲谭某威每月支付2500元抚养费至谭某威年满60岁止。2023年5月29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粤07民终1062号民事调解书,对前述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案件审结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侨联、残联等部门,多方协调,为小辉提供“康园中心”托管、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咨询等服务,帮助余某仪一家解决长期抚养困难。

专家支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专家认为,此类调解涉及变更抚养关系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妥善制定调解方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当事人系侨眷、残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残联、侨联等部门联动,合力化解调解纠纷,协调解决当事人生活困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广东开平的这起涉侨纠纷余某仪诉谭某威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调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为例,法律工作者和侨务工作者在涉侨纠纷调解中适用参考法律条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等。(江门市侨媒中心:黄柏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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